《論語·述而》“五十以學易”章考論
作者:宋立林
來源: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
原載于 《現代語文》2009年10月上旬刊
時間: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臘月十七日丁未
耶穌2016年1月26日
在現代典籍中,孔子曾經研習《易經》的記載并未幾。迄今所見關于孔子與《易》關系的最早的、也是最明確的記載見于《論語》,這就是《述而》篇所記:“子曰:‘加我數年,五十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年夜過矣。’”
《論語》向來被作為研討孔子最為靠得住的資料,但是對于《論語·述而》“五十以學易”章,后世卻產生了極年夜的不合。不合重要集中在,一是所謂“魯讀”問題,二是對章旨的懂得。前者是對孔子能否學《易》的關鍵性不合,后者的不合則是在承認孔子曾學《易》的條件下出現的。關于“魯讀”問題,實際上雖然還有爭論,但基礎已經獲得解決。[1]而對于“五十以學易”章旨的懂得,還有需求考辨之處。
“魯讀”問題源于唐陸德明《經典釋文》卷二十四《論語音義》所記:“‘學易’,如字。《魯》讀‘易’為‘亦’,今從古。”也就是說,《魯論語》此章作“加我數年,五十以學,亦可以無年夜過矣。”這般以來,則此章無法反應孔子與《易經》的關系。后世學者便據此作為鐵證,極力否認孔子曾學《易》。自清代惠棟以后,近代持此意見者更夥,只是到了近些年,才有學者對所謂“鐵證”提出疑議[2]。
劉年夜鈞、林忠軍師長教師從陸德明《釋文·周易音義》中有關“易”字的注釋找小樹屋到旁證,指出陸氏所謂“魯讀易為亦”,是指讀音而言。[3]李學勤師長教師指出:“《古瑜伽教室論》作‘易’,《魯論》作‘亦’,異文的產生是因為音近通假或許傳訛所致。”并對此做了進一個步驟論證:“易”與“亦”在上古音中韻部分歧,“易”在錫部,“亦”在鐸部,直到西漢兩部仍不相通,是以,“實際上,‘易’、‘亦’音近而訛,從古音來看,只能是兩漢之際以后的事。《史記》既然作‘易’,作‘亦’的異文是沒有幾多私密空間價值的”,“也是缺乏為據的。”[1] 這一見解獲得許多學者的支撐。[4]呂紹綱師長教師指出:“若易字為亦,說孔子盼望本身從五十歲開始學習,于理難通。況且易、亦現代分歧韻部,不年夜能夠讀易為亦。”[2]
但1973年出土的西漢中期的定州漢簡《論語》也作“亦”,那么這可否整體顛覆李學勤師長教師的結論呢?王葆玹曾以為:“應當承認《古論》關于‘五十以學《易》’的記述是更為靠得住的。……不論定縣簡本呈何種面孔,似都無助于顛覆孔子確曾論《易》的結論,因為簡本文字為西漢隸書,抄寫時間應在《古論》之后。”[3] [5] 其實從《論語》的版根源流進手,《魯論》只是《古論》的改編本,《古論》更原始、更靠得住。《魯論》將“易”寫作“亦”,當系筆誤。將讀音雷同或附近的字相互替換假借乃至形成筆誤教學場地,是中國晚期手手本的常見現象。[4] 所以,我們認為,盡管竹簡本作“亦”,與《魯論》雷同,證明在西漢中期有“易”“亦”通假現象,二字通假的時間晚至兩漢之際的說法能否吻合史實,另有待音韻學家的進一個步驟考核研討,但《魯論》作“亦”在文義、版本、語感、史據和道理上都要比《古論》作“易”遜色得多。[5] 綜上所述,我們非常贊同李學勤師長教師所言:“《論語·述而篇》所載孔子自言‘五十以學《易》’等語,是孔子同《周易》一書直接有關的明證。雖有作‘亦’的異文,實乃晚起,與作‘易’的簿本沒有同等的價值。”[6]
別的,更為主要的是,馬王堆帛書《要》篇的出土,為解決孔子學《易》問題,增加了加倍直接的證據,使這一問題加倍開闊爽朗。《要》篇中,有“夫子老而好《易》,居則在席,行則在橐”之說,而這位“夫子”的門生是“子贛”即“子貢”,那么這位夫子恰是孔子。並且又記子貢之語:“夫子它日教此門生曰:‘德性亡者,神靈之趨;智謀遠者,卜筮之蘩(繁)。’賜以為然矣。以此言取之交流,賜緡行之為也。夫子何故老而好之乎?”表白孔子早年確實不曾好《易》,并且反對卜筮。並且,孔子還為本身“老而好《易》”進行辯護,說:“《易》,我后其祝卜矣,我觀其德義耳也。……史巫之筮,鄉(向)之而未也,好之而非也。后世之士疑丘者,或以《易》乎?吾求其德罷了,吾與史巫同涂而殊歸者也。” 正如良多論者所說,“后世之士疑丘者,或以《易》乎”一句與《孟子·滕文公下》記孔子“知我者,其唯《年齡》乎?罪我者,其唯《年齡》乎”頗為相類。從這種種跡象表白,《要》篇的記載應當是可托的。孔子老而好《易》的記載正與《論語》、《史記》相吻合。[6]
如前說論,對此章章旨的懂得不合,是在承認孔子學《易》的條件下出現的。不合實際上是導源于對孔子說這段話的時間的分歧懂得,這又直接關涉到孔子開始學《易會議室出租》的時間。因為《論語》為語錄體,非編年體,只據本章無法確定其時間。故自鄭玄之后,異解紛呈,對此,程樹德《論語集釋》載之頗詳,可以參看。這些說法,有膠柱鼓瑟之病,很難使章旨豁然貫通,為清楚決這種弊端,學者們紛紛提出新的解釋,即程樹德所謂“別解”。歸納起來,重要有以下幾種:1、改變章文的斷讀,如清代龔元玠《十三經客難》謂:“先儒句讀未明,當‘五’一讀,‘十’一讀,言或五或十,以所加年言。”近年也有學者贊同這一觀點,然于理欠亨。2、改變章文的懂得,如明代孫應鰲《四書近語》云:“非以五十之年學《易》,是以五十之理數學《易》也。”以年夜衍之數五十作解,鑿之太深,缺乏憑信。3、改變章文文字,如朱熹《四書集注》謂“‘加’作‘假’,‘五十’作‘卒’”,改經求解,缺乏為訓,又如俞樾《群經平議》疑“五十”為“吾”之訛;又有改“五十”為“九十”“七十”者,皆屬臆測之辭,理據缺乏。[7] 當代易學家程石泉師長教師也曾提出另一種說法,“五十”乃“用”字之殘訛,然證據亦覺缺乏,難免臆測之嫌。[8]
我們以為,欲準確懂得本章章旨、確定孔子“學”《易》的時間,起首應正確懂得“學《易》”之“學”字。“五十以學《易》”之“學”絕非普通意義上的學。清宦懋庸《論語講座場地稽》云:“此孔子四十二歲以后,自齊返魯,退修《詩》、《書》、《禮》、《樂》時語也。……彼曰修而此曰學,自人言之則曰修,自夫子自言則謙之曰學也。”宦氏定此語為孔子四十二歲時恐否則,以為學為修之義亦未必定,但他指出“學”乃夫子自謙之辭,則屬卓見。其實,正如廖名春師長教師所說,“五十以學”之“學”與《史記》“晚而喜《易》”之“喜”、《漢書》篇所共享會議室謂“晚而好《易》”之“好”意思雷同。“好”與“喜”乃別人對孔子的客觀描寫,而“學”則是孔子的謙稱。[9]郭沂師長教師也認為,“學”不是普通的學習,而應懂得為研討、摸索。[10] 而實際上,良多學者都未意識到這一點。清人毛奇齡在其《論語稽求篇》中說:“《史記》‘六十八贊《易》’,《漢·儒林傳》‘孔子暮年好《易》’,不知好《易》、贊《易》非學《易》時也。幼習六藝,便當學《易》,何況五十?五十先學《易》而七十復好《易》贊《易》,未為不成。”毛氏即未會議室出租準確懂得此“學”字,將“學”懂得為普通性學習,因此形成誤解。
帛書《要》篇載有孔子與子貢的對話,子貢對“夫子老而好《易》”百思不解,認為孔子違背了“它日之教”。從中我們可以了解,孔子在“老而好《易》”之前,確曾學《易》,但只“學”不“好”,此前的學《易》是普通性的學習,并未認識到《易》中所蘊涵的深奧哲理,僅僅作為一種卜筮之書,因之也不曾以之傳授生徒。
我們再從孔子此語的語氣、語義來看,此語應為孔子深刻學《易》舞蹈場地之后的追悔之言。何故見得?因為假如是在學《易》之前,則何故了解學《易》后會無年夜過?是以,“五十以學易”章所記乃是孔子暮年對《易》有了高深的研討之后,本身的思惟境界年夜為進步,對天道人性的懂得加倍深刻的情況下的追悔之言。呂紹綱師長教師說:“孔子在垂老之年發這番學《易》恨晚的感歎,意謂假如讓我年輕幾歲,五十歲開始學共享空間《易》,就可以不犯年夜過錯了。既有自謙之意,也是贊揚《周易》之詞。”[11] 我們認為,這種懂得是比較到位的。
那么,孔子“好”《易》究竟發生于何時?也就私密空間是孔子發此感歎的時間是何時?能否像呂師長教師所說的“垂暮之年”呢?
《史記·孔子世家》將此排在孔子周游列國,“自衛返魯”之后。按《史記》的說法,孔子返魯在魯哀公十一年(前484年),其時孔子已68歲。那么能否意味著司馬遷的觀點是“晚而喜《易》”應系孔子68歲返魯至73歲往世這段時間的事呢?對《史記》的編排,程樹德以為:“《世家》將《論語》隨意編進,其先后缺乏為據。”[12]劉寶楠《正義》以為“《世家》與《論語》所述不在一時”[13]。李學勤師長教教學師也以為不成過分拘于其敘述次序遞次,司馬遷作《世家》并不是將《論語》隨意編進,但《世家》此處是敘述孔子返魯之后好《易》而為《易傳》,因此說起孔子曾讀《易》韋編三絕,也說過“假我數年”的話,這是連類而及,不成坐實這段話是在作《易傳》瑜伽教室的時期或以后。同時不成坐實孔子五十歲前沒有學過《易》。[14] 是以,孔子學《易》的時間究竟在何時還需進一個步驟考核。
廖名春師長教師經過論證,認為此章乃孔子68歲返魯后所言,也就是說,孔子68歲的聚會場地垂暮之年始好《易》。廖師長教師將此章翻譯為:再多給我幾年時間,只需我從五十歲時就像現在這樣學《易》,就可以不犯年夜的錯誤了。[15] 這和上引呂紹綱師長教師的見解雷同。
我們認為,“加我數年”之“加”與《史記》所謂“假”一樣,義為“借”,故呂、廖二師長教師對“加我數年”的懂得是對的。但從68歲時發感歎,“再多給我幾年時間”“再年輕幾歲”指“五十”歲,于理欠亨,“十八年”的時間,無論若何是不應以“數年”相稱的。在這一點上,現代學者如鄭玄、何晏、皇侃、邢昺甚至清代毛奇齡、宦懋庸等將“數年”限制在十年之內,是對的。
別的,從其他記載來看,共享會議室孔子對《周易》的深入懂得并不晚至68歲返魯之后,《孔子家語》、《韓詩外傳》、《說苑》等記載多則孔子論《易》的話,此中有的明確記為周游列國時,如《說苑·雜言》所記:
孔子遭難陳、蔡之境,絕糧,門生皆有饑色,孔子歌兩柱之間。……孔子曰:“……夫陳、蔡之間共享空間,丘之幸也。二三子從丘者,皆幸人也。吾聞人君不困不成王,列士不困不成行。昔者,湯困于呂,文王困于羑里,秦穆公困于殽,齊桓困于長勺,句踐困于會稽,晉文困于驪氏。夫困之為道,從冷之及熱,熱之及冷也。唯賢者獨知,而難言之也。《易》曰:‘困,亨,貞,年夜人吉,無咎。有言不信。’圣人所與人難言,信也。”
據《史記》,孔子遭陳、蔡之困,事在魯哀公四年,時年孔子61歲。此則記載中孔子對《易》的懂得決非僅僅援用卦爻辭,而是發揮《困》卦的哲理。盡管《說苑》多帶故事性,并非野史,但是許多學者指出,《說苑》、《韓詩外傳》、《孔子家語》等所記孔子之事,多有雷同的資料來源,內容多是先秦資料的收拾與改編。故我們雖不克不及完整確定實有其事,但起碼供給了一個參考。
那么,現在仍有一個疑問,就是孔子所謂“年夜過”畢竟何指?很顯然,孔子說,“加我數年,五十以學《易》,可以無年夜過矣”,乃事竟假設之辭,也便是說,孔子承認本身學《易》之前是曾有年夜過的。元代陳天祥《四書辨疑》云:
予謂若以此章為孔子七十時所言,假我數年以學《易》,則又期在七十以后。然孔子七十三而卒,直有年夜過一世矣。只從五十字說,亦有五十年年夜過,小過則又不論也,何足為圣人乎?[16]
此說似極有理,實極陳腐。一則,孔子七十言“加我數年”,乃追悔之辭,非待七十以后學《易》;舞蹈場地二則,孔子之“圣人”乃別人所稱,個人空間孔子從不敢自以為“圣”舞蹈場地;三則,即便孔子亦不用無過,有過不用不克不及成圣人;四則,所謂年夜過,非謂之前全為年夜過。其實,以為圣人無過,乃后世之觀念,在孔子本身,完整可以認為有過。
方東樹《儀衛軒遺書》云:
夫子自言學《易》可以無過,過對中言,非對正言。……年夜凡有過皆偏于分數有余言,若不及則不成名為過。年夜賢以上不患不及,恒患其過,故孔子學《易》,個人空間欲明于吉兇消長之理,進退生死之道,而不掉此中正耳。吉兇消長之理,天運也。進退生死之道,人事也。明乎此,是為知天知人,合天人而察其幾,以允協于中而無過,是乃圣人所蘄無過之精微也。然非常日學《易》,究時位之異,知變化之情,其孰能與于斯?[17]
方氏所說,非常“精微”,以“過”為“過猶不及”之“過”,偏頗之意。廖名春師長教師即以為孔子所說“過”是會議室出租指對《周易》的認識的偏頗。這應是正確的。《史記》引孔子語為“假我數年,若是,我于《易》則彬彬矣”,而無“可以無年夜過”之說。假如將二者聯系起來,則《論語》所謂“無年夜過”應指“于《易》可以彬彬矣”而言。“彬彬”一語見于《論語·雍也》:“子曰:質勝文則野,文勝質則史。文質彬彬,然后正人。”包咸曰:“彬彬,文質相半之貌。”朱子曰:“彬彬,猶班班,物相雜而適均之貌。”在《史記》此處,“彬彬”的意思是指對《易》的懂得恰當而不偏頗,適與“無過”相應。清黃式三《論語后案》曰:
可無年夜過,依《史記》說指贊《易》之無差,何解同。程叔子曰:“孔子時學《易》者支離,《易》道不明,故期之五十然后贊《易》,則學《易》者可以無年夜過。”意亦同。贊《易》不克不及不寬其期也,以下“雅言”例之,此為正義。[18]
黃氏以《史記》為據,認為“可無年夜過”指“贊《易》之無差”,實際上也是認為無過是指孔子對《易》之懂舞蹈教室得“無差”,因為贊《易》之無差需以正確的懂得為條件。但他引程叔子語,又謂無過指學《易》者而言,非謂孔子本身,則未達一間。
對“年夜過”的懂得,因為資料缺乏,孔子具體何指,本日說來,幾多都有些推測的成分。孔子在人生接近結束的時候,總結其平生而謂“五十而知天命”,這里的“五十”不應特指五十歲,而是概指五十至六十之間。恰是由共享會議室于孔子在五十幾歲至六十歲之間曾開始好《易》,在他性命的最后近二十年中深刻地研習《易》道,基于其平生對社會人事的思慮,對人生經驗教訓的反思,才對天道天命有了全新的認識,思惟交流境界也年夜為進步。他繼承并發展了自文王、周公以來的“易教”傳統,開創了人文易學的新傳統。
(2008年12月29日)
【參考文獻】
[1]李學勤.周易經傳溯源[M].長春: 長春出書社,1992.53-62.
[2]呂紹綱.周易闡微[M]. 長春: 吉林年夜學出書社,1990.287.
[3]王葆玹.儒家學院派《易》學的來源和演變[J].哲學研討,1996(3).
[4]郭沂.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惟[M].上海:上海教導出書社,2001. 268.
[5]趙立功.先秦儒家易學略論[J].華中科技年夜學學報(人文社科版),2002(6).
[6]李學勤.周易經傳溯源[M].長春: 長春出書社,1992.62.
[7]朱熹.四書章句集注[Z].北京:中華書局,1983.9家教7.
[8]程石泉.易辭新詮[M].上海: 上海古籍出書社,2000.286.
[9]廖名春.帛書《易傳》初探[M].臺北:臺灣文史哲出書社,1998.164.
[10]郭沂.郭店竹簡與先秦學術思惟[M].上海:上海教導出書社,2001. 275.
[11]呂紹綱.周易闡微[M].長春:吉林年夜學出書社,1990.287.
[12]程樹德.論語集釋[M].北京:中華書局,1990.471.
[13]劉寶楠.論語正義[A]. 諸子集成[C].第一冊.上海:上海書店,1986.144.
[14]李學勤.周易經傳溯源[M].長春: 長春出書社,1992.51-53.
[15]廖名春.帛書《易傳》初探[C].臺北:臺灣文史哲出書社,1998.165.
[16]程樹德.論語集釋[M].北京:中華書局,1990.474.
[17]程樹德.論語集釋[M].北京:中華書局,1990.474.
[18]程樹德.論語集釋[M].北京:中華書局,1990.473.
注釋:
[1] 當然,也還有一些學者堅持“魯讀”,如黃懷信師。他在《論語匯校集釋》高文中以按語情勢說:“加,增添。加我數年而五十,是時年缺乏五十,皇、邢之說不誤。學,謂學文。瑜伽教室此孔子向人性學文的好處,勉人勿以年長而不學。言便是讓他再長幾年,到五十歲才開始學文,也可以使終身無有年夜過。舊不知‘易’當為‘亦’,而以天命易數為說,穿鑿之甚。學《易》豈可以無過?”黃懷信.論語匯校集釋[M].上海古籍出書社,2008.611.
[2] 如金景芳、李學勤、呂紹綱、廖名春、郭沂等師長教師。
[3] 參見劉年夜鈞、林忠軍.易傳全譯[M].成都:巴蜀書社,2006.12-13.對此,李平心、李學勤等師長教師認為,所謂“魯讀”問題是文字有異,而非讀音分歧。參見李學勤.周易經傳溯源[M].長春出書社,1992.58.但劉師長教師的考核也有必定依據,不用完整否認。
[4] 參閱劉建國.先秦偽書辨正[M]西安:陜西國民出書社,2004.16.廖名春.帛書《易傳》初探[M].臺北:臺灣文史哲出書社,1998. 161—169.
[5] 后來他據竹簡與《魯論》同,見解發生了變化:“我們恐不克不及再堅信孔子曾認真地‘學《易》’或非常地重視《周易》,而應認識到孔子與《易》即便有關,這關系也必定是淡漠的。” 見王葆玹.今古文經學新論[M].北京: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,1997. 36.
[6] 程石泉師長教師認為:“帛書《易》家教文之價值應不居于《論語》之下,其可托度亦不應低于《論語》。”楊慶中認為,帛《易》的出土,已使《魯論》、《古論》之“加我數年”章的異文,顯得并不那么主要了,孔子曾經讀易,已經是不爭的史事。詳參楊慶中.周易經傳研討[M].北京:商共享會議室務印書館,2005.162-163.
責任編輯:姚遠
